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主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
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亦即在法律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身体行动的自由权利。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这里的“非法”指的是没有法律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剥夺人身自由的方法既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例如,将受害人关押在房间内,或者利用心理强制、跟踪等手段限制他人的行动自由。同时,非法拘禁行为必须具有持续性,即一定时间内不间断地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非法拘禁罪的主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从实际发生的案件来看,多为掌握一定职权的国家工作人员或基层农村干部。
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过失不构成此罪。这种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例如,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需要注意的是,认定非法拘禁罪还需要考虑拘禁的情节、时间、危害后果等因素。如果非法拘禁的时间较短、情节显著轻微的,可能不构成犯罪,但仍可能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非法拘禁罪的认定和处罚,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具体情况,以确保法律的准确适用和公正裁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