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被劳教过不算累犯。

累犯是指因犯罪而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而劳教并非刑罚。劳动教养是对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人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措施。

累犯的构成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其次,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再者,后罪发生的时间,必须在前罪所判处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的 5 年之内。

由于劳教不属于刑罚的范畴,所以曾经被劳教过的经历不能作为构成累犯的依据。劳教制度已于 2013 年被废止,在其存在期间,劳教也主要是针对一些违法行为进行的行政性处理,与刑事犯罪和累犯的认定没有直接关系。

在法律实践中,对于累犯的认定是非常严格和谨慎的,需要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前后罪的时间间隔等多个因素,以确保法律的准确适用和公平公正。

总之,仅仅是以前被劳教过,不能认定为累犯。只有符合刑法中关于累犯构成的明确规定,才能被认定为累犯。

以前被劳教过的算累犯吗(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