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的判刑幅度,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开设赌场的行为。在我国刑法中,对于开设赌场罪的量刑,主要依据犯罪的情节轻重来确定。
如果开设赌场的情形相对较轻,例如规模较小、获利较少、参与人数不多等,通常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这里的“规模较小”可能包括赌场的场地面积不大、赌具数量有限、赌博方式较为单一等;“获利较少”是指通过开设赌场所获取的非法利益相对较少;“参与人数不多”则指经常参与赌博的人员数量有限。
然而,如果犯罪情节严重,比如开设赌场的规模巨大、获利丰厚、对社会造成了较大的危害,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那么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罚。“规模巨大”可能表现为场地宽敞、赌具众多、多种赌博方式并存且同时进行;“获利丰厚”意味着获取了大量的非法财富;“对社会造成较大危害”例如导致多人倾家荡产、家庭破裂,甚至引发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等。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开设赌场罪的情节轻重,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如赌场经营的时间长短、抽头渔利的数额、赌资数额、参赌人数、招揽参赌人员的方式、社会影响等等。同时,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是否有自首立功表现等,也会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需要指出的是,法律对于开设赌场罪的规定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共秩序和良好风尚,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防止赌博行为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