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构成要件包括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构成要件是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具备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总和。

首先是犯罪主体。犯罪主体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自然人要达到一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刑事责任年龄在我国分为不同阶段,例如,不满 14 周岁的人,对任何犯罪都不负刑事责任;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人,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负刑事责任;已满 16 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刑事责任能力则是指行为人能够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其次是犯罪主观方面。这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行为及其危害社会的结果所抱的心理态度,包括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犯罪故意又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犯罪过失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

再者是犯罪客体。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不同的犯罪行为侵犯的客体不同,例如,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最后是犯罪客观方面。这是指刑法所规定的、说明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造成侵害的客观外在事实特征,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危害行为是指表现人的意志或意识并且对社会有害的行为;危害结果是指危害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所造成的损害;因果关系是指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

只有当某一行为同时具备上述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时,才能认定为犯罪。这四个方面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统一整体,缺一不可。

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