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的被害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在涉及诈骗罪的案件中,被害人是否可以另行民事诉讼,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一般来说,如果被害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那么在刑事判决生效后,是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因为虽然刑事诉讼会对犯罪行为进行定罪量刑,但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所遭受的物质损失,可能在刑事诉讼中未能得到充分的赔偿或解决。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另行民事诉讼时,被害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所遭受的损失以及损失与犯罪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比如,提供相关的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诈骗罪被害人另行民事诉讼的范围,通常限定在因犯罪行为所导致的直接物质损失,例如被骗取的财物本身、为挽回损失所支付的合理费用等。对于间接损失,如预期利益的损失等,可能难以得到支持。

此外,另行民事诉讼的程序和要求也需要遵循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害人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按照规定缴纳诉讼费,参加诉讼活动等。

总之,诈骗罪的被害人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另行民事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需要充分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诉讼程序,并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诈骗罪是否可以另行民事诉讼(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