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的被害人可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在刑事诉讼结束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在诈骗罪中,被害人遭受了财产损失。

一般情况下,被害人可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是因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设立,旨在解决因犯罪行为而导致的民事赔偿问题。通过在刑事诉讼中一并解决民事赔偿,可以提高诉讼效率,节省司法资源,同时也能使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的保护。

然而,如果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刑事案件审结后,被害人仍有未得到赔偿的损失,是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在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时,被害人需要遵循民事诉讼的相关程序和规定,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损失以及与犯罪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附带民事诉讼还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被害人都应当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主张自己的权利。否则,可能会因为超过诉讼时效而导致权利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

另外,在民事诉讼中,对于赔偿范围的确定,一般包括直接损失,如被骗取的财物本身的价值等。对于间接损失,如因被骗而导致的预期利益损失等,是否能够得到赔偿,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总之,诈骗罪的被害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权益。

诈骗罪是否可以提出民事诉讼(0)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