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和主观要件。

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是指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其构成要件如下:

1.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秩序。这里的交通秩序,是指公路、铁路、水路和城市道路的交通运输安全和正常运行。

2. 客观要件:表现为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行为。“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是指纠集多人堵塞交通道路、阻碍交通车辆通行,或者故意违反交通规则,破坏正常的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或者其他手段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维护交通秩序的职务活动。“情节严重”,一般是指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的人数多、时间长,造成人员伤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严重影响交通秩序等。

3. 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4. 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扰乱交通秩序,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例如,在一些案例中,某村村民因对政府的征地补偿方案不满,在主要交通要道聚集,阻拦过往车辆通行,导致交通瘫痪数小时,尽管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严重影响了正常的交通运输秩序。经警方多次劝解仍不撤离,且以暴力方式抗拒执法人员执行职务。在这种情况下,这些村民的行为就可能构成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

总之,判断是否构成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需要综合考虑上述各个构成要件。只有在行为人的行为完全符合这些要件的情况下,才能依法定罪量刑。

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需要哪些构成要件(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