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应予立案追诉。

在我国刑法中,对于赌博罪的立案标准,主要考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聚众赌博是常见的情形之一。聚众赌博一般是指组织、召集多人进行赌博,从中抽头渔利。其具体表现为:组织 3 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 5000 元以上的;组织 3 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 5 万元以上的;组织 3 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 20 人以上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10 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其次,以赌博为业也是构成赌博罪的重要标准。以赌博为业,是指将赌博作为主要的生活来源或者长期从事赌博活动,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持续性。判断是否以赌博为业,需要综合考虑其赌博的频率、时间、赌资数额、获利情况等因素。

需要指出的是,赌博不仅危害个人的财产和身心健康,也会对家庭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法律对于赌博罪的规定,旨在维护社会的公共秩序和良好风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赌博罪的认定,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综合判断。公安机关在接到相关举报或者发现涉嫌赌博罪的线索后,会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如果证据充分,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符合赌博罪的立案标准,将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总之,了解赌博罪的立案标准对于预防和打击此类犯罪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广大民众也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远离赌博行为,共同营造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

刑法赌博罪立案标准是什么(0)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