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他人诽谤罪通常需要提供能证明诽谤行为存在、造成损害后果以及行为人的主观过错等方面的证据,比如证人证言、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

在起诉他人诽谤罪时,以下这些证据往往是比较关键和重要的。

首先是证人证言。如果有其他人目睹或知晓诽谤行为的发生,他们的陈述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这些证人应能够清晰、准确地描述所见到或听到的情况。

书证也是重要的证据类型之一。例如对方发布的诽谤性的书面材料,如信件、传单、文章等。如果是在网络上的诽谤,相关的网页截图、聊天记录截图等,经过公证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也能作为书证使用。

物证方面,比如与诽谤相关的物品、工具等。虽然在诽谤罪中物证相对较少,但如果存在相关的物品,也可能对案件有一定的证明作用。

视听资料,如录音、录像等。如果能够获取到对方诽谤时的录音或者相关的视频,将对证明诽谤行为大有帮助。但要注意获取这些资料的方式必须合法。

电子数据,如今社交媒体的广泛应用,对方在微信、微博、论坛等平台发布的诽谤性言论,其数据记录可以作为电子数据证据。

此外,还需要证明诽谤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比如因为诽谤导致个人名誉受损,工作机会丧失,社会评价降低等方面的证据。这可能包括单位的处分决定、失去业务合作的相关文件等。

同时,要证明行为人的主观过错,即其明知是虚假信息仍故意传播,或者对信息的真实性持放任态度。这可能需要通过分析行为人的一贯表现、发布言论的背景和动机等来推断。

总之,在准备起诉他人诽谤罪时,应尽可能全面、细致地收集各类证据,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以提高胜诉的可能性。

告他人诽谤罪需要提供什么证据(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