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虚假破产罪既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虚假破产罪,是指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
当行为人的行为构成虚假破产罪既遂时,其将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在具体的量刑过程中,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来确定最终的刑罚。例如,犯罪行为的手段、情节的恶劣程度、造成的危害后果大小、犯罪人的主观恶性以及是否有自首、立功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
如果犯罪人的手段特别恶劣,如通过极其复杂和隐蔽的方式进行虚假破产,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那么可能会在法定刑幅度内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
反之,如果犯罪人在犯罪后能够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或者有立功表现,帮助司法机关侦破其他案件等,那么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此外,对于造成的危害后果大小也是量刑的重要考量因素。如果虚假破产行为导致众多债权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甚至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那么刑罚也会相应加重。
总之,虚假破产罪的处罚旨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此类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二 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