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之后通常不可以再申请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而判决之后,案件已经经过审判得出了结果,此时不再处于侦查、起诉或者未判决的阶段。
在判决之前,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例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等情况,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然而,一旦判决生效,就要依据判决结果执行相应的刑罚。如果是判处实刑,就需要依法收监执行;如果是判处缓刑,则在缓刑考验期内遵守相关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的适用是严谨和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判决后发现新的证据可能影响案件定性或量刑,可能会启动再审程序,在再审期间,是否能采取取保候审措施,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但这种情况相对较为少见,并且需要严格的法律程序和条件。
总之,一般情况下,判决之后不能再申请取保候审,但法律的适用存在复杂性和特殊性,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实际案件的各种因素综合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二百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