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未遂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有可能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其适用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对于敲诈勒索未遂的犯罪嫌疑人是否能取保候审,不能一概而论,而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要考虑犯罪的性质和情节。如果敲诈勒索未遂的行为情节较轻,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后果,那么获得取保候审的可能性相对较大。比如,未遂的原因是犯罪嫌疑人主动放弃犯罪,或者犯罪的金额较小,对被害人的威胁程度较低等。
其次,犯罪嫌疑人的个人情况也是重要因素。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初犯、偶犯,有固定的住所和职业,能够保证随传随到,并且没有逃跑、毁灭证据或者再次犯罪的可能性,那么也更有可能被准予取保候审。
此外,还会考虑被害人的意见。如果被害人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表示谅解,或者双方已经达成了赔偿协议,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增加取保候审的可能性。
然而,如果犯罪嫌疑人在之前有过犯罪记录,或者在本次犯罪中表现出较强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那么取保候审的申请可能会被拒绝。
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总之,敲诈勒索未遂能否取保候审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来判断,由办案机关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决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