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标准包括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属于自诉案件的范围、有证据证明以及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等。

刑事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案件。其立案标准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有明确的被告人。被告人的身份信息应当清晰、准确,以便于法院能够确定具体的诉讼对象。

其次,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即自诉人应当明确提出要求追究被告人何种刑事责任,例如要求判定被告人有罪、判处刑罚或者要求被告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等。

再者,案件必须属于自诉案件的范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如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如故意伤害案(轻伤)、非法侵入住宅案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同时,要有证据证明。自诉人应当提供能够初步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这些证据应当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合法性和客观性。但需要注意的是,在立案阶段,对于证据的要求并非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而是只要能够证明案件可能存在犯罪事实即可。

最后,案件应当属于受诉法院管辖。即案件应当由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一般遵循犯罪地、被告人居住地等管辖原则。

总之,只有同时满足上述立案标准,人民法院才会对刑事自诉案件予以立案。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标准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和秩序的重要规定。

刑事自诉案件立案标准是如何的(0)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