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四万属于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确定“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上,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数额在 5000 元以上不满 5 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诈骗数额在 5 万元以上不满 50 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诈骗数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因此,信用卡诈骗四万属于数额较大的范畴,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需要注意的是,在具体的量刑过程中,法院还会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是否有自首、立功表现等因素。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够积极退赃,主动认罪认罚,可能会在量刑上获得一定的从轻处罚。
同时,对于信用卡诈骗行为,不仅要受到刑事处罚,还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责任。受害人有权要求犯罪嫌疑人返还诈骗所得的财物,并可能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其他损失。
总之,信用卡诈骗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会给个人和社会带来不良影响。大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合理使用信用卡,避免陷入犯罪的深渊。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