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卫过当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应根据防卫过当的行为所触犯的具体罪名来定罪。

防卫过当本身并非一个独立的罪名。在我国刑法体系中,防卫过当是一种犯罪情节。当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时,构成防卫过当。 防卫过当的定罪需要根据其过当行为所符合的具体犯罪构成要件来确定。例如,如果防卫过当的行为导致他人重伤或者死亡,可能会被认定为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如果防卫过当的行为造成他人轻伤,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等。 需要明确的是,对于防卫过当的量刑,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是因为防卫过当的行为人在主观上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只是在防卫手段和程度上超出了必要的界限。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构成防卫过当以及如何定罪量刑,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包括侵害行为的性质、手段、强度、危害程度,防卫行为的手段、强度、时机、损害后果等。 同时,法律对于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规定,旨在鼓励公民在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勇敢地采取必要的防卫措施,但也要防止防卫权利的滥用。 总之,防卫过当的定罪不是简单地套用一个固定的罪名,而是要根据具体的行为和后果,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的原则进行综合判断和处理。

防卫过当罪名有什么?(0)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