渎职侵权犯罪的立案标准因具体罪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通常涉及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等情形。
渎职侵权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
不同的渎职侵权罪名,其立案标准存在差别。比如滥用职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就应当立案。这里的“重大损失”包括造成死亡 1 人以上,或者重伤 2 人以上,或者轻伤 5 人以上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20 万元以上的等情形。
玩忽职守罪的立案标准包括造成死亡 1 人以上,或者重伤 3 人以上,或者重伤 2 人、轻伤 4 人以上,或者重伤 1 人、轻伤 7 人以上,或者轻伤 10 人以上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30 万元以上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 30 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超过 100 万元的等。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指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行为。其立案标准为对依法可能判处 3 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案件不移交的;不移交刑事案件涉及 3 人次以上的;司法机关提出意见后,无正当理由仍然不予移交的等。
总之,渎职侵权犯罪的立案标准是比较复杂和具体的,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和具体的犯罪情节来确定。准确认定和把握立案标准,对于依法打击渎职侵权犯罪,维护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