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被判拘役 3 个月,通常情况下难以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适用于一些特定的情况。然而,当一个人已经因醉驾被判处拘役 3 个月时,一般较难再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
取保候审的适用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包括犯罪的性质、情节、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等。醉驾本身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已经被判处拘役,说明其行为的危害性和违法性已经得到了法律的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已经被判刑且刑罚即将执行的情况,取保候审的可能性相对较小。因为此时判决已经生效,执行刑罚是法律程序的必然结果。
此外,取保候审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犯罪嫌疑人在等待审判期间不会逃避法律追究、不会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不会再次犯罪。而对于已经判刑的罪犯,重点在于执行刑罚,以达到法律的惩戒和教育目的。
但是,如果存在特殊情况,例如罪犯身患严重疾病,不适合在看守所或监狱执行刑罚,或者有新的证据可能影响案件的定性和量刑等,也不排除通过法定程序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可能。但这种情况相对罕见,且需要有充分的证据和合法的理由支持。
总之,醉驾被判拘役 3 个月后,取保候审的难度较大,但并非绝对不可能,具体要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