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罪但不批捕的情况下,仍有可能会开庭。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定罪和批捕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和程序环节。定罪是指经过法定程序认定被告人有罪,这通常需要经过法院的审判。而批捕则是检察机关对于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予以逮捕的一种强制措施。

即使犯罪嫌疑人未被批捕,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等程序仍可能继续进行。如果侦查机关在后续的侦查中收集到了充分的证据,案件会被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经过审查,如果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会向法院提起公诉,此时就会开庭审理。

另外,不批捕并不意味着犯罪嫌疑人一定无罪或者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可能是基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如犯罪情节较轻、有自首立功表现、证据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等原因,检察机关作出了不批捕的决定。但这并不影响案件的进一步处理和最终的审判。

在司法实践中,有些案件在犯罪嫌疑人未被批捕的情况下,通过取保候审等非羁押措施,保障了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最终也会依法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总之,定罪但不批捕,不必然排除开庭审理的可能性,具体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法律程序的要求来确定。

定罪但不批捕还会开庭吗(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