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本身并不构成犯罪,但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涉及犯罪。如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构成高利转贷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高利贷一般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行为。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单纯的放高利贷行为通常不被认定为犯罪。然而,如果在高利贷的发放过程中存在特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则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高利转贷罪的立案标准是,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应予立案追诉。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需要注意的是,判断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构成何种犯罪,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目的、行为方式、造成的后果等多种因素。同时,对于高利贷相关的法律问题,要根据具体的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准确的认定和处理。
在实际生活中,为了避免陷入法律风险,无论是出借资金还是借入资金,都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诚信的原则。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