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银行卡达到 5 张及以上即构成犯罪。

在我国,贩卖银行卡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贩卖银行卡数量达到 5 张及以上就足以构成犯罪。

银行卡作为个人金融交易的重要工具,承载着个人的资金安全和信用信息。贩卖银行卡的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金融管理秩序,还可能为洗钱、诈骗、偷税漏税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一些不法分子通过购买他人的银行卡,用于转移非法所得资金,使犯罪所得资金的流向难以追踪,给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带来极大困难。同时,被贩卖的银行卡可能导致原卡主的个人信用受损,面临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法律对于贩卖银行卡的打击力度是相当大的。这种行为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可能面临严厉的刑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等。即使贩卖的银行卡数量未达到 5 张,如果涉及的违法犯罪情节严重,也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提醒大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不要为了一时的利益而参与贩卖银行卡的违法活动。同时,如果发现身边有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安全。

银行卡贩卖多少张算够罪(0)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