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本身不构成犯罪,但在高利贷活动中,如果出现诸如高利转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行为,则可能构成犯罪。具体立案标准因涉及的罪名不同而有所差异。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单纯的发放高利贷行为通常不被认定为犯罪。然而,当与高利贷相关的某些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就可能构成犯罪。

例如,高利转贷罪的立案标准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案标准为: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集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为: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需要注意的是,在判断是否构成上述犯罪时,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目的、行为方式、危害后果等多方面因素。同时,法律对于相关犯罪的规定和立案标准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的修订而有所变化。在涉及高利贷相关的法律问题时,应当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取准确和最新的法律建议。

高利贷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0)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