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信誉既遂的判刑,根据刑法规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侵犯商业信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在判断侵犯商业信誉既遂的判刑时,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首先是犯罪的情节,包括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的手段、范围、影响等。如果手段恶劣、范围广泛、影响重大,那么判刑会相对较重。其次,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程度也是重要的考量因素。损失越大,判刑越重。
刑法中对于侵犯商业信誉罪的量刑规定为,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但具体的刑期确定,要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例如,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自首、立功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如果有这些情节,法院在量刑时会予以考虑,可能会判处较轻的刑罚。
另外,如果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也可能对量刑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此类犯罪的认定和量刑,还会参考相关的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以确保判决的公正和合理。
总之,侵犯商业信誉既遂的判刑并非固定不变,而是需要综合各种因素进行判断,以实现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