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后存在撤案的可能,但需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来判断。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并不意味着案件的最终定性和处理结果。在某些情况下,取保候审后是可以撤案的。
首先,如果经过进一步的侦查,发现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行为并非嫌疑人所为,案件就应当被撤销。例如,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所谓的犯罪行为实际上是一场误会,或者存在明确的其他人实施了该犯罪行为,而嫌疑人是被错误指控的。
其次,如果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也会撤案。比如,一些轻微的违法行为,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认为其不具备犯罪的严重程度。
再者,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同样会撤案。法律对于不同犯罪行为规定了相应的追诉时效,如果超过这个时效期限,一般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如果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案件也会被撤销。特赦是国家在特定时期对特定犯罪人的一种赦免。
还有,如果犯罪嫌疑人死亡的,依照刑法规定应当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也会撤案。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犯罪嫌疑人死亡,但有证据证明其存在违法所得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
总之,取保候审后是否撤案,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的规定。司法机关会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和证据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公正的决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