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世界中,刑事案件时效的计算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它关系到正义能否及时得以伸张,法律秩序能否有效维护。相信您也对这个问题充满了好奇和关注,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深入探讨。

一、刑事案件时效按什么计算起诉

刑事案件的时效计算起诉主要依据犯罪的法定最高刑来确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时效的计算通常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刑事案件时效按什么计算起诉(0)

二、刑事案件时效中断的情形

在刑事案件时效的计算中,存在时效中断的情况。时效中断,是指在追诉期限内,因发生法定事由而使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失去效力,须重新起算追诉期限的制度。

引起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主要包括: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例如,某人因盗窃罪被立案侦查,在追诉期限内又犯抢劫罪,那么盗窃罪的追诉期限将从其犯抢劫罪之日起重新计算。

此外,被追诉人在追诉期限内被采取强制措施或者被判刑后又犯新罪的,前罪的追诉期限从犯新罪之日起重新计算。比如,某人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在服刑期间又犯诈骗罪,那么故意伤害罪的追诉期限将从其犯诈骗罪之日起重新计算。

三、刑事案件时效延长的情形

刑事案件时效还存在延长的情形。时效延长,是指在追诉时效进行期间,因为发生法律规定的事由,而使追诉时效暂时停止执行。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另外,在一种犯罪有几个量刑幅度的情况下,应当按照犯罪的实际情况确定追诉时效期限的长短,即犯罪符合哪一个量刑幅度,就应当以那个量刑幅度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的期限。

总之,刑事案件时效的计算起诉是一个复杂而严谨的法律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了解和掌握这些规定,对于维护法律的公正和社会的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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